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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本咨询表中输入的个人信息将根据本公司的“荏原(中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条款进行处理。

为了回复您的询问, 我们可能会与我们的国内外集团公司和合作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同意以上内容, 请勾选“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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荏原(中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隐私政策) 


荏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妥善保护其持有的个人信息视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获取、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本公司将恪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保护的适用法律法规,遵行有关以合理且适当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公认规范、准则等要求,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此外,本公司将明确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规章制度,并尽一切努力确保全体员工了解该等规章制度的内容,以便员工以恰当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指地址、姓名、电话号码等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也包括符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下简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4条界定的“个人信息”的信息。 


1. 使用目的和法律依据 

本公司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业务伙伴信息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工作地点、工作地址、所属部门、职务等) 

  • 1 信息处理为履行个人信息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具体用于以下目的: 

・订立、履行合同,包括提供产品和服务及签约后的管理; 

・针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开展维护管理、售后服务; 

・提供产品和服务所需的沟通以及产品配送等; 

・介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 

・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货款的账单开具、催收以及债权保全; 

・处理本公司收到的咨询和意见; 

・与业务伙伴订立、履行合同,签约后管理以及与业务伙伴之间的任何其他必要沟通; 

・采取各项措施,建立并维护与业务伙伴的良好关系,并为之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处理业务伙伴的费用报销; 

・本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其他情况。 

  • 2 信息处理为实现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所必需,具体用于以下目的: 

・对浏览和交易记录等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产品和服务信息及有关促销或优惠活动的通知; 

・对业务伙伴的电子邮件打开情况记录和网站浏览记录等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产品和服务信息及有关促销或优惠活动的通知; 

・通过分析交易记录等数据,开展市场调研等调查研究活动; 

・开展抽奖和各种营销活动; 

・提供本公司主办或所属团体组织举办的会议等信息,并开展其他必要沟通; 

・开展企业社会责任(CSR)活动; 

・管理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 

・“个人信息的分享”所述其他目的。 

  • 3 基于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具体用于以下目的:・对本公司网站的浏览记录进行数据分析,用以改进产品和服务。 

(2)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教育工作信息 

一般个人信息:(姓名、地址、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联系方式、毕业院校、毕业日期、教育背景、专业、毕业表(限应届毕业生)、(个人)所属政党/组织、户籍信息(包括户籍所在地)、职位、工作情况、工作经历、资格资质、离职原因、期望薪资、所属部门、职务。) 

敏感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薪资情况、健康信息、婚姻状况和家庭信息(未满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关于业务伙伴使用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包括cookies 、网站活动日志等。 

本公司在收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时,除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无需取得单独同意的情形外,应当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 

本公司仅在为开展招聘活动、人事管理活动或改进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所必需的前提下收集和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并且本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确保该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不会对您个人的权益产生任何影响。 

 

信息处理为实现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所必需,具体用于以下目的: 

・实习和人才招聘选拔服务(包括用于调查问卷,供未来招聘活动中参考); 

・向应聘本公司的职位申请人和候选人介绍企业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 

・在通过选拔录用的职位申请人入职本公司后,将其信息作为我们的人事信息进行处理; 

・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基本数据; 

・向潜在员工发送本公司的活动等信息; 

・通过人工智能分析面试结果,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参考因素。 

如果个人信息主体不想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可以不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但是,如果不提供个人信息,可能会对本公司提供服务或履行合同产生影响。 


2. 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 

本公司录用人员的个人信息将在其离职后保存不超过七年,未录用的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将在招聘活动结束后保存不超过一年。其他个人信息仅在实现上述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予以保留。我们将综合考虑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个人信息的性质以及保留个人信息的法律或业务运营必要性等因素确定具体的保存期限。 


3.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是,共同使用以及向受托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不属于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信息: 

(1) 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2) 基于适用的法律法规; 

(3) 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所需,但难以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 

(4) 为加强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确有特殊需要,但难以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 

(5) 对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等执行公共事务需要提供协助,且根据法律规定确有该法定义务的;或 

(6) 因公司合并、分立、业务转让或其他原因发生业务继承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但在该情形下,应当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 委托处理 

为实现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本公司可能会在必要范围内委托分包商代为开展部分经营活动并向其提供个人信息。针对该等情形,本公司将与受托处理者签订个人信息处理协议,对其活动进行妥善的管理和监督。 
获取个人信息的受托处理者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举例而言):顾问、猎头公司、云服务公司和培训机构。 


5. 个人信息的分享 

本公司将在下列情况下分享个人信息: 

(1) 与集团成员公司分享 为在本集团范围内统一提供与本集团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产品和服务”),我们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在本集团内部分享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具体如下: 

  • 1信息分享者的范围为本集团,详见第13节和第14节。 

  • 2信息分享者的使用目的: 

・在本集团范围内统一提供产品和服务; 

・订立、履行合同,包括提供产品和服务及签约后的管理; 

・与业务伙伴订立、履行合同,签约后管理以及与业务伙伴之间的任何其他必要沟通; 

・采取各项措施,建立并维护与业务伙伴的良好关系,并为之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处理业务伙伴的费用报销; 

・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 

・本集团层面开展企业社会责任(CSR)活动; 

・介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本集团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 

・对浏览和交易记录等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产品和服务信息及有关促销或优惠活动的通知; 

・对业务伙伴的电子邮件打开情况记录和网站浏览记录等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产品和服务信息及有关促销或优惠活动的通知; 

・将应聘本公司的职位申请人和候选人的信息共享给集团成员公司,以向该申请人和候选人推荐更优的工作机会; 

・处理本公司收到的咨询和意见; 

・对本公司网站的浏览记录进行数据分析,用以改进产品和服务; 

・本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其他情况。 

  • 3分享个人信息的类型: 

・姓名; 

・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工作信息(公司名称、代表姓名、所属部门、职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院校信息(院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咨询、请求、产品和服务及其他采购记录的内容、合同细节、产品使用情况中所体现的个人信息等; 

・私人业务伙伴的付款账户信息(开户行、账号、户名)。 

  • 4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荏原(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写字楼)北楼28层2804-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细田修吾 

(2) 与集团成员公司分享名片等联系方式 本公司将与日本国内外的集团成员公司分享以下个人信息,例如业务伙伴与本公司员工之间交换的名片以及本公司员工收到的电子邮件签名栏中提供的联系方式。 

  • 1信息分享者的范围为本集团所属公司,详见第13节和第14节。 

  • 2信息分享者的使用目的: 

・与集团成员公司订立、履行合同,包括提供产品和服务及签约后的管理; 

・与业务伙伴订立、履行合同,签约后管理以及与业务伙伴之间的任何其他必要沟通; 

・采取各项措施,建立并维护与业务伙伴的良好关系,并为之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介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本集团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 

・对业务伙伴的电子邮件打开情况记录和网站浏览记录等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产品和服务信息及有关促销或优惠活动的通知; 

・处理本公司收到的咨询和意见; 

・本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其他情况。 

  • 3分享个人信息的类型: 

・姓名 

・电话号码 

・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工作信息(公司名称、所属部门/科室、职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业务交易的内容(与业务伙伴开展的交易中包含的信息、咨询、请求和意见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有关业务伙伴使用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包括我们网站上的cookies和活动日志。 

  • 4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荏原(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写字楼)北楼28层2804-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 细田修吾 

(3) 与本公司合作企业分享 为及时提供产品和服务,我们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与本公司以及承接本公司外包的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及与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的合作企业分享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 

  • 1信息分享者的范围 本公司委托办理与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的业务的合作企业。 

  • 2信息分享者的使用目的: 

・及时提供产品和服务 

・订立、履行产品和服务合同,签约后管理以及在其他必要情况下进行沟通; 

・介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 

・处理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咨询 

・本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所需的其他情况。 

  • 3分享个人信息的类型: 

・姓名 

・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工作信息(公司名称、所属部门、职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咨询、请求、产品和服务及其他采购记录的内容、合同细节、产品使用情况中所体现的个人信息等。 

  • 4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 

・荏原(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写字楼)北楼28层2804-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 细田修吾 


6. 向中国境外传输个人信息 

本公司可能会向位于中国境外的集团成员公司提供个人信息,详见第13节和第14节。针对该等情形,本公司将按照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出境安全。 
接收个人信息的部分境外集团成员公司所在第三国可能并未通过中国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或欧盟委员会等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充分保护认定,但本公司已与分享此类信息的公司成员公司签订了数据传输协议,以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充分保护。 
针对上述情形,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必要保护措施,确保跨境数据传输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与该接收方签订中国政府发布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并依法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7. 关于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 

(1) 制定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旨在确保对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并公示受理问题投诉的联系方式。 

(2) 制定个人信息处理管理规范: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规定处理方法,设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确定该负责人在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储存、提供、删除、处置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职责。 

(3) 系统性安全管理措施: 

・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明确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员工及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 

・建立汇报机制,确保及时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报告违法或违反内部规定的行为或迹象。 

・对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并在必要情况下,组织其他部门和外部机构开展安全审计。 

(4) 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注意事项,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向员工说明内部规章中有关个人信息保密义务的相关规定。 

(5)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置: 

・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区域,实施人员出入管理和限制携带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个人信息。 

・采取措施防止处理个人信息所用设备、电子介质、文件等被盗或丢失。 

・采取措施防止个人信息在携带(包括在办公场所内移动)处理个人信息所用设备、电子介质等的过程中被轻易识别。 

(6) 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实施访问控制,限定负责人以及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 

・建立信息系统保护机制,防止个人信息遭到外界或未授权软件的未经授权访问。 

(7) 掌握外部环境:根据本公司掌握的存储部分个人信息的云服务器所在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本公司采取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8) 在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泄漏、篡改或丢失的个人信息的种类和事件起因)、本公司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本公司对您的补救措施等。上述情况将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公布,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8. 自动决策机制 

本公司不会利用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 


9. 关于不满14周岁者个人信息的处理 

未满14周岁者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该等个人信息时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10. 关于个人信息的披露请求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您对本公司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1) 要求撤回同意; 

(2) 要求查阅、复制、更正、补充或删除个人信息; 

(3) 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个人信息,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4)要求限制或拒绝本公司之外的主体处理个人信息; 

(5) 要求转移数据; 

(6)要求本公司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主体享有的权利。 

如果您要求对我们持有的个人信息行使上述权利,请通过下述第11条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本公司将在核实权利行使人的身份后,在合理范围内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权利请求。


11. 咨询和投诉 

有关本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咨询或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contact_privacy@ecc-ebara.com.cn。 


12. 向监管机构举报 

您有权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对相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向您居住地的数据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13. 向第三方分享个人信息 

未经单独征得相关个人的明确同意,本公司不会与本公司的成员公司或第三方分享个人信息。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与下列接收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接收方名称 

接收方所在国 

联系方式 

处理目的 

处理方式 

个人信息类型 

荏原制作所 

日本 

contact_privacy@ebara.com 

・与本公司就商业交易等进行沟通 ・ “5 个人信息的分享”第(1)项和第(2)项所述目的或其他明确同意的目的 

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 

第1章“5 个人信息的共享”第(1)项和第(2)项所述信息内容或其他明确同意的内容 

荏原机械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 

+86-10-65309996 

同上 

同上 

同上 

嘉利特荏原泵业有限公司 

中国 

+86-577-6532-2226 

同上 

同上 

同上 

荏原机械淄博有限公司 

中国 

+86-533-3919586 

同上 

同上 

同上 

荏原电产 (青岛)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office@edq-ebara.com 

同上 

同上 

同上 

荏原冷热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 

+86-0535-6322301 

同上 

同上 

同上 

青岛荏原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 

+86-532-8486-2975 

同上 

同上 

同上 

荏原环境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 

+86-0532-8163-2907 

同上 

同上 

同上 

上海荏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 

+86-21-6058-1899 

同上 

同上 

同上 

西安荏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 

+86-29-8652-3712 

同上 

同上 

同上 

合肥荏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 

+86-551-6264-0588 

同上 

同上 

同上 

荏原机电(昆山)有限公司 

中国 

+86-512-5762-6121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RECISION MACHINERY KOREA INCORPORATED 

韩国 

+82-70-4716-3962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VIETNAM PUMP COMPANY LIMITED 

越南 

+84-978493880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recision Machinery Europe GmbH 

德国 

+49 89 8006578-0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MACHINERY INDIA PRIVATE LIMITED 

印度 

+91 7995576570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AMERICAS CORPORATION 

美国 

+1-803-327-5005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South America 

巴西 

+55 19 3641-9096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MIDDLE EAST FZE. 

阿联酋 

+971 554500445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SAUDI ARABIA LLC 

沙特阿拉伯 

+973 66 738727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BOMBAS COLOMBIA S.A.S. 

哥伦比亚 

+57 3208303555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TECHNOLOGIES INCORPORATED 

美国 

+1-916-923-7502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EUROPE S.p.A. 

意大利 

+39 335 8302743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IBERIA, S.A. 

西班牙 

+34 91 692 36 30 

同上 

同上 

同上 


14. 向中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原则上,在中国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国境内。 
本公司在征得您的同意后,可能会与中国境外的公司成员公司分享您的个人信息(详见下表)。在向中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之前,本公司还将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接收方名称 

接收方所在国 

联系方式 

处理目的 

处理方式 

个人信息类型 

行使权利的方式 

荏原制作所 

日本 

参见上述“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参见上述“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参见上述“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参见上述“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通过“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项下“联系方式”联系相关部门行使权利 

EBARA PRECISION MACHINERY KOREA INCORPORATED 

韩国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VIETNAM PUMP COMPANY LIMITED 

越南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recision Machinery Europe GmbH 

德国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MACHINERY INDIA PRIVATE LIMITED 

印度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AMERICAS CORPORATION 

美国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South America 

巴西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MIDDLE EAST FZE. 

阿联酋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SAUDI ARABIA LLC 

沙特阿拉伯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BOMBAS COLOMBIA S.A.S. 

哥伦比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TECHNOLOGIES INCORPORATED 

美国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EUROPE S.p.A. 

意大利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EBARA PUMPS IBERIA, S.A. 

西班牙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5. 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更新后,本隐私政策的旧版本将存档,供您查阅,并按照法律要求取得您的同意。 


16. 咨询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荏原(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写字楼)北楼 28 层 2804-2806 单元 
电话:+86-10-65000100 

如果您对本公司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如果本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对您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最近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荏原(中国)有限公司已收到, 我们将尽快为您跟进。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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